隔夜委托规则点击数:24 | 回复数:0 | 收藏数:0 | 最后回复发表于03.19
1楼 
- 巴韭特的迷
- 发表于 2026.03.19 10:44:48
A股隔夜委托核心:券商暂存、次日9:15统一报交易所、价格优先+同价看券商席位
一、时间规则(最关键)
可挂时段:当日收盘清算后(17:30–22:00)→ 次日9:15前,不同券商时间差异大
清算期(约15:00–18:00)通常不可挂
报送交易所:次日9:15统一批量报送,所有隔夜单同时间进入交易所队列
撤单规则
9:15前:可随时撤
9:15–9:20:可撤单
9:20–9:25:禁止撤单(真实竞价)
二、价格规则(必守)
必须在次日涨跌幅限制内,否则为废单
主板:±10%;ST/*ST:±5%;创业板/科创板:±20%
新股上市首日、退市整理期:多数券商不支持隔夜挂单
三、成交规则(优先级)
交易所遵循:价格优先 > 时间优先
同价位:隔夜单 > 次日9:15后挂单(因隔夜单9:15统一报送)
同价位同时间:按券商席位号排序(早挂不提升个人优先级,仅锁定计划)
9:25以开盘价撮合成交;未成交单自动进入连续竞价(9:30后)
四、适用与禁忌
适用:A股、基金、债券(普通交易)
不适用:新股/新债申购、停牌股、科创板/创业板盘后固定价(15:05–15:30)订单
五、实操要点
先查你券商具体开放时间(APP/客服)
挂单前算好涨跌停价,避免废单
抢板/逃板优先挂涨跌停价,提升成交概率
9:20前务必确认订单,9:20后不可撤